追求股東滿意,為股東創造財富
上市十多年,長江電力在資本市場樹立起了優質大盤藍籌形象,培育了一大批推崇價值投資理念的機構投資者,贏得了投資者的信任和良好口碑。除了堅持誠信經營、規范治理、信息透明、業績優良的經營理念外,公司高度重視投資者利益,打造了以投資者利益保護為核心、努力為投資者創造財富的關系管理模式。
科學管理,保護股東權益
加強合規管理
長江電力嚴格按照監管機構的要求,建立健全了以股東大會、董事會、監事會和經營層“三會一層”為核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,公司各項重大決策事宜依法依規嚴格履行決策流程;按照規范治理的要求,圍繞“三會一層”的內部治理結構,以《公司章程》為核心,建立健全了《股東大會議事規則》、《董事會議事規則》、《監事會議事規則》等24項基本管理制度,并持續補充完善。
公司嚴格規范信息披露,按照監管要求,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責任,切實保障全體股東的知情權;高度重視投資者關系管理,通過多種方式推介公司投資亮點,解答投資者疑問,為公司的經營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。
股東溝通
十余年來,公司堅持以《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》為基礎,持續完善投資者關系管理體系,明確了辦事機構,構建了股東聯絡機制,規范了公眾投資者接待、咨詢解答以及對外發言和媒體采訪等相關事項,不定期安排投資者到公司進行參觀,建立網站等溝通渠道,認真聽取投資者訴求,充分保證了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和建議權。
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規定,公司定期召開股東大會和不定期召開臨時股東大會,確保了所有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平等地位,保證各類股東均充分行使合法權利,開通網絡投票,使廣大股東更廣泛地參與到公司決策中來。
公司通過加強與投資者日常溝通,及時召開業績說明會等方式,積極履行披露業務,認真解答投資者關心的問題。通過領導訪談、方案解讀及媒體宣傳等方式引導投資者正確認識公司。自2003年上市以來,長江電力先后榮獲“最受投資者尊重的上市公司”“中國主板上市公司價值百強”等多項榮譽稱號。
1093次
8次
105項
24次
384道
72次
512道
84次
持續為股東創造價值
長江電力《公司章程》第一百八十條規定:公司可以采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,并優先采用現金分紅的方式進行分配,原則上每年度進行一次現金分紅,在有條件的情況下,公司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。
自2003年上市以來,始終重視保護投資者利益,引領價值投資理念,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政策。多年分紅率均高于50%,近6年均高于60%,累計派發現金股利1,628.95億元,受到業內外的一致好評。
2007年,長江電力作為證監會優選的試點單位,發行我國資本市場第一單上市公司債券;2016年7月,長江電力取得交易商協會關于債務融資工具統一注冊的許可,未來超短期融資券、短期融資券以及中期票據發行將更加便利;2016年10月發行公司債券,創下10年期品種可比債券利率新低。
1,628.95億元
60%
50%
2015年金沙江電站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,長江電力對未來十年分紅政策作出承諾,進一步提高現金分紅比例:2016年至2020年按每股不低于0.65元現金分紅,按重組預案完成后,長江電力220億股份測算,每年現金分紅不低于143億元,五年累計現金分紅不低于715億元;對2021年至2025年每年度的利潤分配按不低于當年實現凈利潤的70%進行現金分紅。長達十年的現金分紅承諾,期限之久、規模之大,在A股資本市場中尚屬首例,不僅是公司對交易完成后自身盈利水平跨越式發展的絕對信心,更是公司與投資者共享價值成長理念的精髓所在。
143億元
715億元
70% 進行現金分紅